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4-00107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3-07 |
标 题 | 《灌云县镇级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办法》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工业、交通/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工信局 时间:2024-03-07 15:2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现将《灌云县镇级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9月16日,县政府提出加快镇级工业集中区发展的十条举措后,各镇人民政府以“两规划一环评”为抓手,按照园区设立有审批、产业定位有特色、园区用地有规划、规划方案有环评的要求,加快推进镇级工业集中区规范化建设,初步建立起工业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但是,集中区基础配套设施相对滞后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难以满足企业入驻的需求,亟需加快推进,不断完善。
为鼓励和支持各镇级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集中区”)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县工信局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组织起草了该《办法》。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镇、县各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意见均予以吸收采纳。2月20日,经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印发。
二、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了皇家赌场网址_澳门皇家赌场-app官网集中区基础设施的奖补范围及资金保障,奖补标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流程及要求,以及审核审批程序。该《办法》共有五个部分十一条。
第一部分是奖补范围及资金保障。明确了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奖补范围,资金的拨付来源与资金专项使用规定。
第二部分是奖补标准。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不同分类,制定了奖补标准。
第三部分是申报流程及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在当年3月底前向县工业集中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财政局报送当年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没有列入当年建设计划的新建工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可报请增补项目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备案列入当年奖补范围。没有申报备案的项目,不列入当年奖补范围。各镇政府次年1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前一年奖补资金报告相关材料。
第四部分是审核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正,补正截止到次年2月底前,逾期不予奖补。次年3月1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出具奖补初审意见,报县政府研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财政局直接安排拨付。
第五部分是其他事项。强调了奖补资金的专项使用和奖补项目材料真实性,确保该《办法》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