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3-00207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06 |
标 题 | 尊重知识产权,合规经营管理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5-06 11:39[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尊重知识产权,合规经营管理
近来,有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因销售假货而遭遇知识产权诉讼,败诉赔偿的案例比比皆是。且随着国家大力支持保护知识产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力度也在增强。广大经营者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合规销售;也可以考虑“打造”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现实案例
案例一:侵害商标权
灌云县居民高某某(化名)在淘宝开网店售卖假的“欧普”牌灯具,被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高某某据不出庭。最终在2022年5月,高某某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赔合计80000元。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因在网店内销售假的“欧普”牌灯具而被起诉的灌云县居民,不少于5人。一旦被起诉,则基本败诉,要面临着高额赔偿。
案例二:侵害商标权
灌云县XX超市售卖假的“清风”牌卷纸,被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灌云县XX超市声称:年营业额不超过25000元,根本不可能“严重侵害”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利益。该超市在2022年4月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500元。
案例三:侵害专利权
灌云居民江某某(化名)开设XX灯具厂,被苏某某起诉,声称XX灯具厂销售的产品侵害了他的外观设计专利权。XX灯具厂虽然答辩称:销售的产品是外面的厂商进购来的,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的,不知道有涉嫌侵权的事实。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6月做出判决,认定XX灯具厂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000元。
案例四:侵害著作权
灌云县XX书店销售盗版图书,被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起诉侵害作品发行权,因为该书店无法说清涉案图书的合法来源,在2022年6月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7500元。
案例五:被处罚后,继续被起诉
陈某某销售假货,先被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案产品的品牌方)委托专业人员投诉、举报。陈某某销售假货行为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查处,结合其他情况被处以罚款5000元整。 随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又向法院起诉陈某某侵犯商标权。 陈某某辩称:涉案商品已经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并被全部没收,陈某某的侵权行为也已经被处罚……不应该进行赔偿。
法院认为:尽管陈某某销售涉案侵权商品的行为已被行政处罚,但不影响其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终又判陈某某赔偿10000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二、“合规经营”有免赔的可能
(一)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专利法》及《商标法》均有合法来源抗辩的免责规定。“合法来源抗辩”直白的意思是:经营者虽然卖了假货,但是一方面不知情,且能说清楚自己是在哪里进的货,则可以免赔对方经济损失。这对于销售者来讲意义重大。
(二)现实“销售假货免赔偿”的案例
淮安市清浦区黄码乡XX超市销售假的“金银花清凉花露水”,被商标权利人起诉到法院。该超市向法院提供了以下证据:与淮安市XXX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供应商合同一份、淮安市XXX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给其的销售单两份,证明其系从合法渠道购进涉案产品。最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该超市合法来源抗辩成立,故其仅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合法来源抗辩”的适用
经营者要想主张“合法来源抗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主观不知情
销售者虽然销售了侵权商品,但其主观为善意,并不知道其销售的为侵权商品。对于主观是否知情,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分析认定,如销售者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认定销售者主观状态为明知:
(1)商标权人警告过,但销售者仍然坚持销售侵权产品;(2)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而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过,仍然继续销售的;(3)被控侵权产品和合法产品相比,进货价格明显偏低。(4)其他情况。
2.销售者能够证明该侵权商品是合法取得的
必须提供销售者与上游供货商、经销商等签订的供货合同、供货清单、货款收据、及相应的发票,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证明其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即便小规模市场主体未签订书面合同,也应当有相关的交易记录予以佐证,如进货凭证、型号规格、转账记录、发票、收据、洽谈记录等。避免出现有理说不清的尴尬局面。
3.销售者能明确说明侵权商品提供者
销售者要证明其符合“合法来源抗辩”条件的,必须要提供明确的商品提供者,即上游供货商、经销商、生产厂家等。如销售者无法提供准确的商品提供者,则不能适用合法来源抗辩。
(四)合规经营建议
广大销售者应当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在进货过程中,应当尽自身合理的、基本的审慎义务,过低的采购价格应当谨慎;与供货方签订正规购销合同,并索要发票,留存好相应证据。
如遇到诉讼应积极委托专业律师应诉,或者向灌云县知识产权局与灌云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寻求专业意见,不能消极待之,积极使用“合法来源抗辩”,争取免赔偿的机会;如实在因为之前工作疏忽,没有证据支撑,觉得会败诉的,也请积极调解,争取赔偿款最低,以切实降低自身损失。
申请注册商标
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多以侵犯商标权为主。广大经营者在前述尊重知识产权、合规经营的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属于自己的商标。申请商标后,如果发现别人侵犯自己的商标权时,广大经营者可以向灌云县知识产权局与灌云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寻求专业意见,也可以通过直接向法院起诉等形式来维权。
以下申请注册商标简介主要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022年最新修订的内容,如果需要全面内容,请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工作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
一、办理途径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方法详见“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1.到连云港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如在外地,江苏省内基本每个地级市都具有受理窗口;具体情况以现实为准。)
2.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等其他情况。
(三)申请人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相关规定。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申请书式)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具体为:
1.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经营者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⑴经营者的身份证; ⑵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⑴签约人身份证 ⑵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⑴经营者的身份证;⑵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4.申请人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申请人为除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之外的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应当以其在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
5.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四)商标图样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其他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022年最新修订的内容。
三、保证真实
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四、商标注册规费与迟延费
1.申请商标注册,应当缴纳费用。商标注册费的缴纳数额及缴纳方式请见相关栏目说明。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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