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1-00165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06 |
标 题 | 江苏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科技、教育/教育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教育局 时间:2021-05-06 09:4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5日至16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4月15-17日,17日截止到16:00。
2.审核时间:
(1)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由所在院校于4月15日至19日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时间、要求见各有关高校通知公告。
(2)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科目(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和新增科目(江苏大学考区)的考生于4月20日12:00前由考区完成网上审核。
(3)选择地市考区的考生,在4月17日前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后,于4月18日至19日到所报考区指定地点现场审核。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1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报名无效。考生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缴费失败,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5元。
4.在4月17日16:00前选报过科目的考生,可以在审核通过前,选择“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和考区。审核通过后考生各项信息均不得更改。
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本人通过官网进行报名,并对报考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后再进行报名。
3.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选择院校所在地的师范生考区为应试考区。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全省报考新增科目面试的考生(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大学考区。
4.其他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选择本人户籍或居住证(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学籍(江苏省内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5.全省各面试考区选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三、审核方式和要求
(一)审核方式
1.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具体审核方式见各有关高校通知公告。
2.报考中职科目和新增科目的考生由考区网上审核,请考生留意自己的审核状态,通过后及时进行缴费。
3.其他考生由各市招考机构现场审核(具体审核地点、工作时间见附件2)。严禁他人代为参加审核。同一考区有多个审核点的,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中一个审核点参加审核(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参加审核,以免在审核点等待时间过长。
(二)现场审核要求
1.现场审核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审核现场除核对本人身份环节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
(2)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苏康码申领途径: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防疫专区”或搜索“苏康码”,进入“苏康码”服务;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完成实名认证后获取“苏康码”。
注:外省考生申领“苏康码”暂不能确定到达江苏后详细地址的,可暂填考区审核点地址,待详细地址确定后,自行更正。
(3)苏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到过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未有过国(境)外旅居史,体温不超过37.3℃方可参加现场审核。
(4)现场审核当日,仅限考生本人进入现场。在审核点,考生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②港澳台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籍证明:
①已毕业的考生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样张见附件3)。
②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样张见附件4)。
注1:不能出具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的内地(大陆)高校学历,可通过学信网申请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注2:非内地(大陆)高校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样张见附件5、附件6)。
注3:如考生是仅持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中专学历)报考幼儿园或小学面试的师范生,还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考区选报条件证明:
①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提供户籍材料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②选择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③选择学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四、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2.考生于5月1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7,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和《健康报告表》。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报告表》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4.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五、特别提醒
1.请勿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或他人代为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自负。
2.现场及网上审核仅对考生选报考区的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要求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jseea.cn)。
六、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5月10日起打印准考证,6月15日起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八、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箱:ntce@mail.neea.edu.cn。
2.网上支付相关问题(首信易支付)。咨询电话:400-698-0966(工作日9:00-18:00),010-59321108(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