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16-00404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6-09-20 |
标 题 | 澳门皇家赌场:调整灌云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 ||
文 号 | 灌政办〔2016〕70号号 | 主 题 词 | 30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全县减灾救灾工作整体效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灌云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6-09-20 00:0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全县减灾救灾工作整体效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灌云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灌云县减灾委员会
主 任:颜 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建忠 县民政局局长
李同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侨办主任
委 员:张海荣 县文明办副主任
徐 成 公安局副局长、县维稳办主任
张建标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星桥 县建设局副局长
孙 波 县卫计委副主任
孙建华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长春 县经信局副局长、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王余好 县发改委副主任
朱光耀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统成 县科技局副局长
顾 祥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占国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侯学勇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港口局副局长
武传德 县水利局副局长
卞曙光 县农委党委委员、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李华阳 县林业局副局长
卞文武 县文广体局副局长
掌传清 县统计局副局长
马生柏 县环保局副局长、县环监局局长
张宏波 县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委员
杨 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卞德浦 县安监局副局长
朱兴海 县地震局副局长
解树宏 县气象局副局长
李学文 县人防办副主任
孙正凯 县人武部参谋
赵新生 县武警中队副中队长
许洪阳 县消防大队参谋
刘文樵 县科协副主席
赵兴荣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县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李建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减灾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执行上级减灾委和县减灾委的决定,负责与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适时报道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客观正面报道。
县发改委: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争取和安排损毁项目灾后重建资金,协调推动有关项目建设。
县经信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统筹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通信运营商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通信应急保障与通讯设施抢修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商品储备和供应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县教育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方案及其相关修建工作;负责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员工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
县科技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震类的科技攻关、科研项目等科技计划。
县公安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维护灾区治安及交通等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疏散及安置等工作。
县民政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统筹协调全县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情上报、核查、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依法管理、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
县财政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编制县级财政自然灾害救助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监督管理。
县国土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县建设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县交通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抢修通往灾区的道路,确保道路畅通;负责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县水利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洪汛灾害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会同县民政部门开展洪灾、旱灾灾情核查、评估工作。开展洪涝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县农委: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农作物疫情和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报与防治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县林业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应急处置、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督促指导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县文广体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媒体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
县卫计委: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派遣医疗卫生救援、防疫等专家队伍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县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审计监督。
县统计局: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和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县环保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指导灾区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
县海洋与渔业局:参与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督促指导灾区做好渔船和养殖人员应急避险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灾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协调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演练。
县地震局: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参与地震灾害现场救援,组织地震现场监视;组织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进行预测,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报,及时提供应急气象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报告气象资料信息,参与气象灾害评估,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县人防办:负责利用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为防灾减灾提供支持;利用人防工程以及疏散体系,为居民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利用人防专业队伍,参与城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利用防空警报系统,发布灾情警报信号。
县人武部: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在县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抢险救灾,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灾区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参加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县科协: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县红十字会:负责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普及志愿者和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