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4-00354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办〔2024〕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05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的通知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已经县十七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
一、总则
为更好规范和促进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及《澳门皇家赌场:调整省财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的通知》(苏财金〔2024〕2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皇家赌场网址_澳门皇家赌场-app官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操作办法所称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及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适时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的贷款业务。
第二条 本操作办法所称经办银行,由公开招投标进行确定,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办银行应与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灌云监管支局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二、贷款的对象、条件和用途
第三条 个人创业者。本办法所称个人创业者是指灌云县辖区内法定劳动年龄内,经工商登记注册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认定开展网络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主要包括以下十类重点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对个人创业者中的妇女,应给予重点支持。
第四条 小微企业。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是指灌云县辖区内登记注册,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群体资格的员工,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第五条 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灌云县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二)在灌云县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三)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
(四)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第六条 贷款用途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三、贷款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经办银行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的流程办理。
第八条 借款人先到经办银行进行征信审核,银行审核后出具《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调查意见书》,并指导借款人填写《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告知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创业地的人社服务中心申请。
(一)个人创业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或养老保险账户个人编号复印件;
4.与被雇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涉及土地流转还需土地流转合同。
(二)个人创业者办理流程
1.镇(街)人社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将个人创业者信息录入江苏人社一体化平台,将所需材料清单上传至附件;
2.县经办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镇(街)经办人员从人社系统一体化平台打印出回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进行确认加章,交由申请人携带至银行申请贷款发放。
(三)小微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调查意见书》;
2.《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小微企业)》;
3.营业执照或登记本证书副本原件或加公章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加公章正反面复印件;
5.新吸纳重点群体劳动合同原件或者每页加公章复印件;
6.新吸纳重点群体身份类别证明材料原件;
7.《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单位新带动重点群体就业人员花名册》;
8.申报当月《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
(四)小微企业办理流程
1.镇(街)人社服务中心经办人员进行“小微企业认定”、并将企业相关信息录入江苏人社一体化平台,将所需材料清单上传至附件,从人社系统一体化平台打印出回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小微企业)》进行确认加章,交由借款人携带去县级人社部门审核;
2.县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在人社系统中确认,并在《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小微企业)》复审意见处签字盖章,交由申报企业携带至银行申请贷款发放。
第九条 经办银行依据前述第三条至第六条及银行自身贷款审查的相关条件,对借款人条件、贷款用途等进行审核,开展贷前调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补充贷款所需的其他材料,根据需要追加担保。
第十条 借款申请人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经办银行审核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经办银行逐笔登记创业担保贷款台账,按月报送至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灌云监管支局。
四、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二条 对个人自主创业、雇用不足3人的,最高额度15万元;雇用3—5人的,最高额度30万元;雇用6人以上的,最高额度5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群体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未达到上述招用人员比例的小微企业,每实际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1人可申请10万元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三条 经办银行应当根据借款人经营活动和资金周转情况,与借款人约定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均不超过3次。
第十四条 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适时贷款基础利率及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加减数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上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的政策确定。贷款利率应在贷款合同中载明,各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贷款实际利率或额外增加贷款收费。
五、贷款贴息
第十五条 对办法第三条十类重点群体发放的符合规定的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对本办法第四条小微企业发放的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依据财政部、江苏省财政厅制定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适时政策给予贴息。
第十六条 贷款期满,借款人按规定期限还本付息的,经办银行向县财政申请贴息资金。县财政汇总并向省级财政申报。省财政奖补资金到位后,县财政依据审计报告相关核定数据及时拨付贴息资金。经办银行及时向借款人划拨贴息资金,并将划拨明细报送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灌云监管支局备查。
六、贷款的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 经办银行要切实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建立贷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贷款期限内,经办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对借款人进行电话或实地跟踪回访。如发现借款人本身或项目经营出现异常情况的,应给予重点关注,督促其按期或提前还款。
第十八条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对恶意逃避债务的,经办银行应积极开展债务追偿工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可不纳入商业银行内部不良贷款考核体系,不影响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
第二十条 经办银行要制订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范贷前调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对贷款资金投向的监督管理。要做好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后跟踪、贷款催收、追偿等工作。建立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台账,及时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做好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相关数据统计,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按月向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灌云监管支局报告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相关情况。
七、部门职责
第二十一条 县财政局负责对财政贴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灌云监管支局加强对经办银行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的监督和考核,并实施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也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经办银行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进行外部审计。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不予贴息。对发现银行机构存在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情节严重情况的,停止相关银行机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办理资格。
第二十二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借款人资格等情况的核实审查;向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加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扩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受益面。
第二十三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灌云监管支局负责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按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做好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数据统计和监测制度,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共享;指导经办银行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要求。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操作办法由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灌云监管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操作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同时《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的通知》灌政办〔2019〕78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