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3-00233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办〔2023〕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15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澳门皇家赌场: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苏委法办〔2022〕24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若干政策措施(第6号)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传〔2022〕9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有关严格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系列工作要求,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推动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结合皇家赌场网址_澳门皇家赌场-app官网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县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系统观念、强基导向,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和治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推动解决赋权事项落实不到位、执法力量配备不足,部门指导监管不到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基层综合执法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幸福新灌云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机制
1.落实执法管理主体责任。压实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管理相关保障,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2.明确县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谁移交、谁指导、谁监督”要求,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沟通协调工作。县城市管理局为镇(街道)综合执法局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管理、指导规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会同县赋权部门加强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协调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质量。
3.健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牵头面上综合执法改革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县编制、司法行政、政务服务、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和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水利、文广旅、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工作。镇(街道)明确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统筹组织实施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二)严格资格管理
4.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依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镇(街道)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权,应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及合法程序,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委托机关负责监督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镇(街道)不得对受委托事项进行再次委托,不得将行政处罚权以任何形式违法外包。
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主体正式在编、在行政执法岗位并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录用、上岗和培训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综合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执法人员每年完成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不少于60学时。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和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调整岗位,收回执法证件。
6.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镇(街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聘用条件,严格聘用程序,加强岗位培训教育,提高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水平,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辅助人员工作职责边界和行为规范意识,有效辅助正式执法人员开展工作。行政辅助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立案、受理、调查、审核、作出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过程中影响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清理优化工作。
(三)规范执法行为
7.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建立下沉基层综合执法人员任用交流、统筹调配机制。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明确执法保障,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县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镇(街道)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共享,保证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提升基层一线执法水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试点,规范统一执法公示、培训管理、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装备、执法用语、执法标识、案卷管理,打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特色品牌。
8.创新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实践,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连云港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连政办传〔2022〕77号),统筹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的行使,梳理执法事项清单,细分执法内容,编制完善边界清晰的权力事项清单,推动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执法和执法盲区等问题。
9.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权利义务告知、回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听证、集中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和行政执法实际,区分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分别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流程,根据执法依据的变化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10.推动落实三项制度。抓住综合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督促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谁执法谁公示”,依法公示行政执法的实施机关、执法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管理,按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配备专门法制审核员。建立县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提级审核把关机制,弥补镇(街道)专门法制审核力量不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11.规范执法裁量基准运用。加大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力度,由县城管局牵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细化、调整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具体的操作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对各项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调整更新后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取证行为和听证活动,在行政执法程序、裁量基准、调查取证、实施听证等方面体现执法规范化、制度化,让企业群众感觉到执法有温度。
12.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文明程度。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规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仪容举止、执法用语以及行为。加强执法文化建设,开展文明执法评议考核,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文明程度,树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坚持过罚相当,避免执法随意性、差异化和简单化,禁止过度执法。
(四)提升执法效能
13.厘清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公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规范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专业领域执法事项,县专业执法部门梳理编制本部门现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经法制审核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司法行政、编制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基层赋权事项调研评估,对实施效果不好、没有实际行权及无法承接事项进行整改或按程序收回。尚未赋权的高频率、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理的执法事项,可先行委托执法,并创造条件依法赋权镇(街道)和园区。县城市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要制定监管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梳理监管事项,及时动态调整并编制实施清单,协调落实清单认领,压实监管责任。
14.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沟通机制,减少避免执法过程对抗和冲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探索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加大舆论宣传,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围绕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环节开展说理执法,讲清行政执法行为的事理、法理和情理,提高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对执法行为接受程度,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5.全面推进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和要求,通过重大项目辅导、服务发展建议、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违法行为纠错等方式,细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方法,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制度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减少对执法相对人的打扰,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度。充分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引导相对人合法合规,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16.加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动非现场执法模式,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效。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与省执法监管平台、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及“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平台)平台对接,建立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等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市、县、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网上进行,随时接受企业群众的监督查询,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信息管理水平。
(五)强化执法监督
17.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县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基本职能,建立健全与权责统一的执法体制机制相适应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调高效的县、镇(街道)二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内容标准化、依据法定化、方式程序化、手段信息化、结果公开化。县司法行政部门发挥面上执法协调监督牵头抓总作用,镇(街道)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有效发挥司法所对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和法治保障功能。
18.提升业务部门监督质效。县相关部门要结合镇(街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制定落实日常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业务牵头部门加强联合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通报制度,抓好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重点领域、重大执法活动专项监督。
19.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群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探索引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发挥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在镇(街道)建设一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积极畅通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反映渠道,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和建议处理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和建议,提升行政执法的群众满意度。
20. 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原则,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细化执法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联动机制,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统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紧密围绕改革难点、民生热点、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人、财、物、智、技等工作保障。县编制、司法行政、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和编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澳门皇家赌场:规范做好全市乡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证每个镇(街道)从事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达标,按照镇不少于6人、街道不少于4人的标准全部落实到位,不得随意占用编制或抽调借用执法人员。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所需的工作场所、执法装备、网络设备、工作经费等基础保障,确保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地落实。
(三)落实奖惩激励。县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编制、司法行政、财政、人社、政务服务等部门,研究建立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考核评议。加强示范引领和负面惩戒,对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予以鼓励和推广,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通报批评,并依纪依法问责。
解读链接:澳门皇家赌场:《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