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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89132/2022-00453 分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灌政办〔2022〕59号
成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日期: 2022-06-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30 16: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灌云县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已经县十七届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云县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53号)、省工改办《澳门皇家赌场: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工改办〔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皇家赌场网址_澳门皇家赌场-app官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定义

“拿地即开工”,是指确立政企双方投资互信关系后,在地块出让准备阶段,依据园区(镇街)申请,按各项准入条件先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具备核发土地不动产权证条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手续办理,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二、实施范围

“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适用于审批权限为县级的新建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含物流仓储)、经各相关部门联审通过的重大产业项目。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按常规审批程序办理,可以参照“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一)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三)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四)超限、超高层建筑;

(五)“两高”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涉及重金属或固废及土壤综合利用项目;

(六)存在失信行为的投资方(项目)。

三、工作目标

围绕推动项目落地开工,实现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类项目全部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有效审批时限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不含挂网时间),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四、实施原则

(一)依法行政,依规审批。坚持在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部署下,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中先行先试、大胆改革、扎实推进,做到依法依规审批。

(二)自愿申请,承诺守信。以项目投资人自愿申请为前提,由项目投资人签署告知承诺书(见附件)。项目因投资人原因出现重大调整,导致审批过程中产生的勘察设计、评价评估等各项费用以及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验收不合格产生的风险,由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转变职能,协同推进。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按照“策划先行、并联协同、容缺受理、交地发证、拿地开工”工作思路,提前开展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园区(镇街)签署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全流程专人代办、跟踪协调、及时沟通反馈各类信息。

(四)积极稳妥,常态运转。园区(镇街)积极推动,对意向企业加强宣传引导,争取企业认同,实现改革模式顺利推广。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计划带方案出让一般工业用地,原则上均采用“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加快实现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报建审批的常态化。

五、项目储备

(一)预先审查,储备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各园区(镇街)对符合招拍挂条件的地块进行摸排筛选,对项目投资人选中的地块,在与意向投资企业充分沟通基础上,由县商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园区(镇街)配合对拟建项目和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各类规划、土地用途、产业政策、生态环境、灾害防御等方面的要求进行预先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纳入项目分类储备库。

(二)部门协同,综合评审。对纳入项目分类储备库的项目,由县产业项目服务办牵头,组织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灌云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相关园区(镇街),同步办理稳评、能评、环评、地灾、安评、水土保持等审批服务事项。在各项评估均符合要求后,启动项目审批流程。

六、审批流程

(一)办理用地手续前期(拿地前)

审批时限:6个工作日(不含挂网时间)。牵头单位:承载项目的园区(镇街),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灌云生态环境局。

1.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拿地即开工”综合咨询受理窗口,意向用地单位到综合窗口签署灌云县“拿地即开工”实施告知承诺书,相关园区(镇街)签署服务承诺书。

2.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意向用地单位办理项目立项进行审查。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项目地块开展地籍调查,草拟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对意向用地单位编制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出具规划方案审查意见。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园区(镇街)负责根据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制定具体挂牌方案,上报县资委会审议。

5.相关园区(镇街)指导意向用地单位联系勘探公司进场勘探,联系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

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发布土地挂牌公告;县住建局协助意向用地单位将设计完成的施工图纸送至具有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多图联审”,形成预审意见。

7.实行“区域评估”的园区项目共享园区评估成果,“多评合一”涉及单位要精简环节及材料,对区域评估已涵盖的事项不再进行单独评估。

(二)土地招拍挂过程中(拿地中)

审批时限:7 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园区(镇街)项目服务专班负责对接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意向用地单位办理临时水电接入手续、确定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临时设施建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告知县行政审批局启动下一流程手续办理。

1.县行政审批局出具项目备案证。

2.意向用地单位办理临时水电等市政设施接入手续,住建局联合相关园区(镇街)项目服务专班负责协调临时水电接入及现场施工协调管理工作。

3.土地摘牌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土地竞得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联办。土地竞得单位利用土地成交公示时间,确定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办理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单位合同信息归集前期准备工作。

4.“拿地即开工”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土地竞得单位的申请,通知各相关职能单位为土地竞得单位进行临时设施建设的指导服务并介入监管。县住建局及相关园区(镇街)项目服务专班负责指导土地竞得单位办理涉及的城市道路挖掘、绿地占用、苗木移植等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手续。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联合指导,相关园区(镇街)负责督促协助土地竞得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道路硬化,协助土地竞得单位安装扬尘监测设备、门禁、高清摄像头,自动冲洗设备、围墙封闭等工作,做好工地现场准备,指导土地竞得单位进行土方整理并做好安全防护。

5.土地成交公示如无异议,土地竞得单位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后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签订交地确认书后(拿地后)

审批时限:2 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土地竞得单位提交的施工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指导土地竞得单位同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审批手续,完成“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

1.在签订交地确认书后,土地竞得单位及时缴纳契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图审机构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施工许可手续审核,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七、程序中止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中止“拿地即开工”程序:

1.申请人、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被取消市、县重大项目资格的;

2.申请人中途放弃的;

3.申请人未履行《“拿地即开工”实施告知承诺书》相关承诺的;

4.公示期间收到有效反馈意见需要调整方案的;

5.领导小组认定需要中止的项目。

八、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灌云县“拿地即开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园区(镇街)、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作为工改工作牵头单位,要成立“拿地即开工”工作专班,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拿地即开工”工作,统筹协调牵头阶段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推进工作。县委政法委、县产业项目服务办、县发改委、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各园区(镇街)等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容缺、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失信违诺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由县住建局上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县督查办定期组织对“拿地即开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对消极懈怠、敷衍塞责、改革工作明显滞后的,以及违反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依据情况移交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问责追责。

(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对在推进“拿地即开工”改革中因担当作为、先行先试产生的工作过失,依纪依规实施容错纠错,给予“免责减责”,增强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勇气,解除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等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拿地即开工”工作的政策措施、相关要求及取得成效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注重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改革参与感、获得感。

附件下载:

灌云县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doc

灌云县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手续办理流程图.doc

灌云县“拿地即开工”实施告知承诺书.doc

灌云县“拿地即开工”园区(镇街)服务承诺书.doc



解读链接:《灌云县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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