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3-00621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海洋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办〔2023〕7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政府办公室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灌云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云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澳门皇家赌场:发展海洋经济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苏政发〔2023〕70号)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海洋作为皇家赌场网址_澳门皇家赌场-app官网实现“后发先至”的新赛道作用,推动全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澳门皇家赌场: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任务要求,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海洋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基本形成以海洋装备与船舶、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文化旅游为支撑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上升,初步形成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海洋创新体系。力争到2025年建成5万吨泊位5个以上,港口吞吐量超2000万吨,其中外贸进出口量500万吨,集装箱达3万标箱,完成8万吨级舾装码头规划报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彰显,海洋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海水水质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壮大海洋装备与船舶制造业
1. 推动海洋装备与船舶集聚发展。加快发展风电装备产业,建设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和智能风机电控产业基地,推动年生产海上风电装备300台套项目建设。依托临港船舶工业园,研究绘制海洋装备与船舶产业招商图谱,完成8万吨级舾装码头规划报批,重点打造船舶及配套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尽快形成集聚效应。(县工信局牵头,县临港产业区、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二)发展海洋新材料产业
2. 加快海洋新材料项目建设。推进盛邦芳纶新材料产业园载体建设,做大做强临海新材料,加快盛邦芳纶新材料、聚诚新材料和恒基新材料等项目建设。(县临港产业区牵头,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三)发展海洋水产品加工业
3. 打造海洋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实施海洋食品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计划,帮助海洋水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积极引进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优质项目落户灌云,扩大海洋水产品加工产业链条。实施海洋水产品加工产业强链补链工程,加强与江苏海洋大学、江南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共同开发新工艺、研发新产品,共建绿色车间、绿色工厂,加快推进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转变进程,初步打造有灌云特色的海洋食品和预制菜产业集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临港产业区、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盐业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四)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
4. 加快海洋光伏风电发展。推动海上600MW风电项目建设,探索远海风电发展。加快推进滩涂光伏项目、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市场化并网项目,鼓励规模化有序开发滩涂光伏项目。结合海上风电规划,提前规划布局相关配套产业。(县发改委牵头,县临港产业区、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5. 拓展海洋新能源领域。探索具有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水淡化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推进中远LNG储备站、嘉澳新能源产业园、中创碳投、临港产业区零碳产业园建设。(县发改委牵头,县临港产业区、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五)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6. 推动近海渔业转型。引进水产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应用,提高水产品产量;加快水产原(良)种繁育中心建设,发展工厂化育苗、智能化生态繁养。创建省级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到2025年,全县年育苗量超过20亿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燕尾港镇、洋桥农场、盐业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7. 推进沿海池塘生态化改造。打造高标准生态化池塘样板,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沿海池塘生态化改造38000亩。(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洋桥农场、盐业公司、灌西盐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8. 打造智慧生态渔业产业园区。发挥集聚效应,到2025年建成2000平方米水产品深加工标准厂房、1万平方米育苗车间,3万平方米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初步形成从苗种培育—养殖—深加工的现代化渔业园区。形成集聚效应,同时带动周边养殖业向高端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燕尾港镇、洋桥农场、圩丰镇、县盐业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9. 创建省级以上渔港经济区。做好燕尾港一级渔港等级认定和省级渔港经济区申报工作,编制项目3年期实施方案,完善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力争2024年获批省级渔港经济区。对照国家级渔港经济区标准,围绕基础设施、附属设施、配套项目需求等要求,高标准打造渔港经济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燕尾港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灌云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10. 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开展紫菜清理整治工作,为海洋牧场建设营造良好的基础。拆除未经批准非法占海养殖紫菜及海域证到期未续期的违法养殖紫菜。加快编制海洋牧场发展规划,到2025年底累计确权海域20万亩,建成海洋牧场并积极申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镇)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洋桥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六)加快完善港口基础设施
11. 加快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液体散货泊位一期、五灌河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2025年建成投用。(县临港产业区牵头,县交通局参与)
12. 加快编制内河港及支线航道网规划。积极衔接全市内河港口规划,2024年底前完成全县内河港布局优化调整并纳入全市内河港口规划。2023年底编制完成宿连航道灌河港区支线研究报告,争取将宿连航道灌河港区支线列入省支线航道网规划,提升灌河港区海河联运综合能力和燕尾港港口竞争力。(县交通局牵头,县临港产业区及相关镇参与)
13. 拆除重建燕尾挡潮闸。启动燕尾挡潮闸拆建工程,到2025年底完成挡潮闸主体工程建设。(县水利局牵头,燕尾港镇参与)
(七)打造知名海洋旅游城市
14. 实施海洋旅游精品工程。实施开山岛-燕尾港旅游区(提升)工程,形成岛、城、海三位一体的文化旅游体验空间,实现岛城联动发展;实施伊甸园景区、潮河湾景区、大伊山旅游度假区优化工程,优化景区布局调整,加强旅游产品线路多样化开发,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灌云度假旅游龙头企业。(县文广旅局牵头,燕尾港镇、伊山镇、杨集镇、大伊山旅游度假区参与)
(八)强化海洋科技创新赋能
15. 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围绕海洋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涉海科创平台布局。用好江苏省涉海产学研合作联盟,加强政产学研金合作,共创涉海重大成果。完成海水“零排放”棚池配套绿色高效养殖关键技术集成及应用项目实验基地建设并取得预期成效,2025年在燕尾港养殖区域进行推广。(县科技局牵头,县临港产业区、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九)提升海洋生态文明
16. 构筑海洋生态保护屏障。提升海洋环境质量,建设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动态管控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建设近岸海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灌云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镇)、圩丰镇、灌西盐场、洋桥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17. 完善海洋综合治理体系。严格落实湾长制,加强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灌云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镇)、圩丰镇、灌西盐场、洋桥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18. 建立海洋管理长效机制。增强政府事前服务海域市场能力,推进和规范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制定灌云县海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镇制止、县查处”二级联动的海洋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动态巡查,积极推进执法前移,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破坏海洋资源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灌云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信访局、燕尾港镇、圩丰镇、灌云海警工作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19. 推动海洋生态修复。对新修测的海岸线进行全面摸排,对整治修复后可具有自然岸线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岸线,进行生态恢复岸线认定,纳入自然岸线储备库,逐年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燕尾港镇、灌云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20. 加强海洋安全保障。建立渔业、港口等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港口运输、海洋渔业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港口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推动高危场所和作业环节实现自动化、无人化运行。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反应体系,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21. 加强海洋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化工园区与省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2025年底前,化工园区将环境风险信息纳入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与省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完成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灌云生态环境局牵头,临港产业区、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三、保障措施
22. 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工作推进机制。(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23. 加大项目招引。明确海洋重点产业图谱和人才地图,着力推动海洋产业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建立海洋产业招商目标企业库,编制海洋产业招商目标计划,开展海洋装备与船舶、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渔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招商。瞄准海洋经济、海洋科技创新发达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活动,强化涉海重大项目用海、用地等服务保障,推动涉海高端项目和优质企业尽快落地。(县商务局牵头,县委人才办、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灌云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24. 强化要素支撑。积极争取省市海洋经济发展基金和奖补资金,加强对重点海洋产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进涉海金融产品创新,推出现代渔业信贷、蓝色信贷、碳汇信贷、海域使用权抵押等特色海洋金融产品。建立海洋科技成果金融支持机制,推动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落地。(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县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26. 严格督查落实。建立健全海洋经济工作推进机制,将海洋经济重点工作纳入县高质量绩效考核,定期督查通报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推进落实情况。沿海镇街园区要制定海洋经济专项行动方案,科学统筹海洋经济发展重点任务。建立全县涉海企事业单位信息库,完善涉海项目管理制度,优化项目监管、评估和验收流程,延伸监管链条,加强风险管控。(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