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3-00629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办〔2023〕7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灌云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云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资源节约利用战略,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管理能力、主要指标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相适应。到2025年,全县单位GDP地耗较2019年下降10%。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严格实施灌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决守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坚持先规划再审批,先审批再建设。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类专项规划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二)加强标准规范控制。严格用地预审前端管理。各类新建(含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鼓励使用荒地、劣地,减少新增用地,尽量不占耕地,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和设施,处理好建设用地与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关系。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对用地面积定额标准有浮动区间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在建设用地预审时原则上以最小额基准线进行控制。
实行土地绩效约束。加强土地管理考核,对全县耕地保护目标考核、GDP地耗考核、存量土地处置率等未完成目标处置任务的镇街政府以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最高的镇街政府,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以外,用地总面积在前款基准线核定额基础上再减少5%。
(三)加强低效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优先将城区范围内低效产业用地改造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持续加大旧城区、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力度,提升城市功能和土地利用效率。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原工业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或联合改造开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年度更新成果数据发布后6个月内,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地块“标图建库”,统筹建立全县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备案库,要在国家和省市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措施,并出台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意见。
实行存量盘活“两化工程”。以存量建设用地数量“消化”,带动全县用地结构“优化”。严格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任务考核。对进度缓慢的镇街政府采取约谈、暂停建设用地审批等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招商地图”编制,开展招商引资用地推介,向社会公告存量建设用地数量、位置、用途信息,通过“地等项目”“存量优用”使好项目找到好地块,好地块用于好项目,促进全县用地结构不断优化。鼓励企业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利用空闲土地建设标准厂房。
配套土地盘活改造政策。强化存量资源利用,完善工业用地土地储备机制。使用存量房屋对传统工业转为先进制造业或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以及工业企业、科研机构转型为生产性服务业等情况的,可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在五年内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享受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手续时,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保留划拨,其余可以协议方式办理。
(四)加强开发区管理。严格开发区用地管理。要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确需在开发区外安排重大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项目,须加强科学论证,对转型升级或开发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优先在开发区内安排建设用地或鼓励租赁标准厂房;积极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各镇街、园区要在开发区范围内,围绕事先评估、事前定标、事中承诺、事后监管等环节建立“标准地”制度体系。
全面开展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完善评价制度,规范数据采集渠道,明确数据填报责任,按《统计法》有关要求加强评价数据管理,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从2024年起,全县各类开发园区要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对不参加评价的,直接按照并列末位排名处理,并停止受理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建设用地报批。
加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成果运用。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作为开发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开发区综合评价制度,开展开发区综合评价。
(五)加强资源配置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推行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畅通工业用地退出渠道,对一次性拿地成本有困难又有合理融资需求的企业,探索以先让后租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使用权。弹性年期到期后,产业项目符合产业导向的可以自动续期或协议出让。
探索产业用地供给新模式。推行建设用地带方案出让,对协议出让的新供地工业项目实行带方案出让,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控制性指标。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动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顺应市场新产业新模式发展状况,逐步建立由市场发挥决定作用的用途结构管理机制。
创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建立“腾笼换鸟”专项扶持资金,建立健全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探索推动社会资本与功能性国资平台合作,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拓展金融服务链条,在贷款授信、保险服务、投贷联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对产业转型升级区域予以重点支持,推动科技金融创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明确目标,制定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方案,确保方式方法切合实际。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舆论正确宣传政策,鼓励引导长期产能不足、效益低下的土地使用权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参与政府对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处置,在盘活利用中立足长远,正确处理好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全面建立和运行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控制性指标核查机制,以镇街、园区为单位定期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措施与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考核,并纳入镇街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