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3-00215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办〔2023〕3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11 | 发布日期: | 2023-05-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灌云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云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澳门皇家赌场:印发江苏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农〔2023〕2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结合皇家赌场网址_澳门皇家赌场-app官网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支持春耕生产,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农民,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及标准。补贴依据为2023年在田小麦实际播种面积。补贴标准待播种面积核实后确定。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
县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补贴方案,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正式印发执行,同时报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建立补贴清册
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制定的统一的补贴依据统计计算每户农户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填报《灌云县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登记清册》(附件1)。由经办人员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上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公开公示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农林场圃要按照补贴依据的面积资料及实际情况等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并张榜公示,公示应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及时汇总公示情况,填写《灌云县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村汇总表》(附件2)由经办人员和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5月25日之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户登记清册》由各镇(街道)存档备查。
(四)补贴面积和金额审定
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农林场圃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会同县财政局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五)资金发放
县财政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审定的补贴面积和金额,组织镇(街道)财政部门将相关数据录入《江苏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并审核确认后,将数据传送至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六)总结上报
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灌云县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由县政府负责,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镇(街道)、县属农林场圃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与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农林场圃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县属农林场圃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做好补贴面积核准到户和公开公示工作,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制定补贴标准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一折通”系统,以便及时发放。资金发放后,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农林场圃要采取有效方式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农户。
(二)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印发补贴政策告知书发放到农户。镇、村两级要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及基层干部的理解和支持。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农林场圃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操作,由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款项摘要统一注明“一次性补贴”,应发放给村组集体、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严禁由村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并采取电话、短信、广播、告示栏等有效方式及时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农户。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纳入镇(街道)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农林场圃要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各环节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严禁虚报补贴面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将农户存折集中到镇或村代领补贴资金、抵扣费用等问题。五是加强信访处理工作,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即访即查、查实即纠,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监督电话:县财政局 88831507 县农业农村局 88812753
附件:1. 灌云县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登记清册.doc
2. 灌云县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村汇总表.doc
3. 灌云县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doc
解读链接:《灌云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