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1-00209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1-05-26 |
标 题 |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1-05-26 16:3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所属机构: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类别:重点办事服务事项
办理期限:借款申请人到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申请资格审查,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及时办结。
办理地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民丰村镇银行各信贷网点、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县人社局6楼601室。
咨询电话:0518-88812660
1.办理条件
1)灌云户籍或办理灌云暂住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在灌云县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3)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
4)申请人最近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5)申请贴息的小微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小微企业创业贴息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
3.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贴息政策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5万元以内,全额贴息。
小微企业贷款按合同签订日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5.办理机构
符合创业贷款担保条件的创业人员,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提出申报。
6.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贷款:申请人持合法有效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到经办银行办理《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调查意见书》,凭上述资料到镇街人社中心办理《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审查表》,凭上述资料和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土地者提供)到县人社局6楼601室复核盖章,最后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小微企业:申请企业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吸纳符合条件员工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每张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和该企业本年度以及上年度的“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花名册”( 县东城区商务大厦1楼A区征缴中心窗口打印盖章)到经办银行办理《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调查意见书》,凭上述资料到镇街人社中心办理《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审查表》,凭上述资料到县人社局6楼601室复核盖章,最后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