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1-00447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1-09-29 |
标 题 | 2021年度灌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公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1-09-29 16:28[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21年度灌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申领公告
一、补贴对象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起至11月10日
三、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最低缴费基数的50%比例补贴。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灌云农村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卡;外地户籍常住本地人员还需携带《居住证》;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人社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申请人需到灌云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户籍为连云港市其他县区(无灌云居住证)的,在户籍地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且参保地在灌云县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统一携带第四条要求的申报材料以外,还要到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享受社保补贴情况证明(如果就业创业证上第9页注明了社保补贴享受情况,携带就业创业证即可),到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灌云县云台大道灌云商务大厦A座)一楼20号窗口申报。
六、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七、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照个人申请、先缴后补原则,采用一次申请,后续自动发放模式,但是申请人一定要按月缴费。
2.今年补贴,年底之前发放1-9月,10-12月于明年一季度发放。2022年开始,补贴申请按月核算,个人只要正常按月缴费即可,不用再到人社部门申请。
3.社会保险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能同时享受。
灌云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