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4-00064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02 |
标 题 | 江苏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科技、教育/教育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教育局 时间:2023-09-04 17:5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2.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免收保育教育费等,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免除部分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足额拨付到幼儿园。
3.园内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资助内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2.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