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3-01-17 15:1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经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准现对灌云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实施“公建民营”。公建民营是指通过合同协议的方式,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设施(全部或部分)运营权交由企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运营的模式,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下,承接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工作,优化服务设施设备,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附件:灌云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公建民营”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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