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3-00462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01 |
标 题 | 灌云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2023年21号)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其他/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7-01 17:1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灌云县气象台7月1日15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天夜里到明天白天多云有时阴有阵雨或雷雨,东南风3到4级,雷雨时短时阵风8到9级,气温24℃到31℃;3日阴有阵雨或雷雨,雨量中等,局部大雨,东南风3到4级,气温25℃到31℃;4日阴有阵雨或雷雨,雨量中到大雨,东南风转西南风4到5级,气温27℃到30℃。
请各镇(街、园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落实好各项措施,防范暴雨、雷雨大风天气对人身安全、城市运行、海陆交通、工业生产、户外作业、临时搭建物、设施农业和水产养殖等行业和领域的不利影响。一要强化监测预警。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滚动会商研判,加密短临监测预警,动态掌握天气发展趋势和高风险区域,及时精准预警,及时将预警信息提示到人,尤其要加强对旅游景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风险提示,必要时提前组织避灾避险。二要抓好重点防范。强降水方面:强化下立交设施、轨道交通站点、主要商业街区、建筑工地和地下空间等城乡易积涝、农田渍涝等重点部位的联防联控;做好易积水点灯杆、广告灯箱等设施用电安全检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切实防范强降水引发地质灾害风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防事故发生;及时检查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大风方面:加强渔港、渔船各类海(水)上作业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和限航规定,提前通知各类水面作业船舶和人员进港避风,严防船舶走锚搁浅、翻沉和人员落水;抓好城市和农村危旧房屋以及广告牌、高楼装饰物、空调外挂机、太阳能热水器、雨棚等建筑附着物,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两侧树木,简易工棚、看护房等临时搭建建筑和高空作业方面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清理城市、道路两侧枯树、危树等易倒易折树木;加强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隐患排查及安全管控,视情停止室外高空作业。雷电方面:督促石化、电力、码头等部门和单位做好雷电防护应对;雷电期间,旅游景区做好游客疏导,劝阻游客登山、划船等易受雷击露天活动,农村基层及时通知户外生产人员暂停作业、及时采取避雷措施。三要落实“叫应”机制。要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到人,严格落实危险区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临灾转移避险措施,并做好后续跟踪保障,确保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四要做好救援准备。准备好应急物资、装备,提前调度抢险救援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灾害,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五是加强值班值守。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在岗在位。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并保持上下联动和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