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3-00086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4 |
标 题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2-14 17:2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灌云县监察委员会、灌云县司法局《澳门皇家赌场: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住建部门权力清单,我局梳理形成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经住建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部门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把握执法尺度,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本季度免罚清单执行情况报送至局法规科。
联系人:任娇娇联系电话:15705127326
附件:1.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2.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
3.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4.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5.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6.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附件1
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项)
单位: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
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条件 |
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
1、建设工程(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2、违法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3、从开工之日起 20 日内 补办出施工许可证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 擅自 施工的, 责令停止施工, 限期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 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
配合调查, 及时纠正, 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工程投资额 30 万以下 或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以 下的建筑工程或者临时 建筑, 且未造成危害后 果;2、实际完成工程量 30 万以下, 且主动拆除, 恢 复原状, 未造成危害后果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 定,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处 20 万元 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 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附件2
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1项)
单位: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
违法行为 |
从轻行政处罚条件 |
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
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
1、建设工程(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2、违法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
对建设单位按照合同价款的1%处罚,对该建设工程的单位责任人按单位处罚金额的5%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 擅自施工的, 责令 停止施工, 限期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 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附件3
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项)
单位: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
违法行为 |
减轻行政处罚条件 |
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
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
1、建设工程(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2、违法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3、从开工之日起3个月内补办出施工许可证的。 |
经局“三重一大”会议集体讨论,减轻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 擅自施工的, 责令 停止施工, 限期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 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灌云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2 |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
实际完工量小于 30%, 且: 1、工程投资额 30 万~ 100 万的, 处罚 5 万; 2、工程投资额 100 万~ 200 万的, 处罚 10 万 |
实际完工量小于 30%, 且: 1、工程投资额 30 万~ 100 万的, 处罚 5 万; 2、工程投资额 100 万~ 200 万的, 处罚 10 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 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 责令改正, 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的罚款: (六)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 量监督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灌云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附件4
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条件 |
涉及金额(元) |
作出行政处罚 的主体 |
1 |
|||||
2 |
|||||
备注 |
共涉及案件数件,涉及金额元。 |
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5
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违法行为 |
从轻行政 处罚条件 |
处罚 结果 |
涉及金额 (元) |
作出行政处罚 的主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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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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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共涉及案件数件,涉及金额元。 |
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6
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违法行为 |
减轻行政 处罚条件 |
处罚 结果 |
涉及金额 (元) |
作出行政处罚 的主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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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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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共涉及案件数件,涉及金额元。 |
填报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