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7 15:05 信息来源: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辖区内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4月3日,圩丰镇应急办、消防站、食安办、环保所人员深入辖区宾馆、饭店、台球室、服装厂、洗澡堂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方面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坚决杜绝“带病”经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12条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现场整改9条,其余3条责令限期改正;同时要求各场所负责人要加强员工假期安全生产培训,及时做好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打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