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7 16:26 信息来源:灌云[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基本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二、部门信息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三楼149-152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00;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请您提供以下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会议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合作社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及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合作社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以上材料,如提供复印件的,请将原件交窗口查证。
请在148号窗口等候领取《营业执照》。
六、办理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官网”,右上方选择“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级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旗舰店”—“工商登记专题”—“企业网上登记”模块自主申报
整个事项办理完为即办件。
七、办理时限
暂无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电话:0518—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