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1 17:26 信息来源:灌云县政府办[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县各有关单位,各园区。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分)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为重点),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二)灌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1分)
①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情况。各单位是否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是否有长效管理机制。
②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参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指标体系,考查各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是否全面、完整、准确、安全,内容保障任务是否及时完成,网民信件是否及时答复。
三、评分办法
1、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分两种方式:日常监测考核、集中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其中日常监测考核占50分,集中考核占50分。同时,设立奖励分,最高6分。各考核部门两项总得分加上奖励分乘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中“政府信息公开”所占比例即为本部门本项工作在政府绩效管理考核中的最终得分。(具体内容见附件1)
①日常监测考核评分。按时报送月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文件纸质材料及公开目录、日常监测表报送至县政府办670(25分)。不按时报送本月日常监测表按零分计。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符合《公开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25分)。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报送的公开情况,逐条审核公开信息的生成时间和公开时间,发现一条不符合《公开条例》规定时限和规范的扣3分,扣完为止。每月监测得分之和除以监测月份即为该项得分。
②集中考核评分。根据公开目标任务和分值,对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完成情况,逐条考核打分。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由考核部门提供依据和说明。
③奖励分计分办法。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和方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可奖励2分,最高奖励6分: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建议得到县领导或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肯定并签批的;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在县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经验性文章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和措施,得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肯定、并作为典型进行交流和推广的。
2、灌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细则见附件2)
①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情况(40分)。无人员配备或人员变更后未报备的,扣10分;无审核制度或执行不力的扣30分。
②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60分)。未及时完成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扣满20分为止;发布信息存在错别字、错链,一个扣5分,扣满20分为止,信息错误被网民投诉、上级督办的扣20分;网民信件超时未答复或信件答复内容被网民投诉、上级督办的扣20分。
③奖惩情况。在网站发布的“政策解读”内容优质、形式创新的,一个加2分;在网站制作“热门专题”且被省政府网站采用的,每一期加10分。网民信件答复及时率(5个工作日内)达90%的,加2分;信件答复认真负责的,加2分。凡因信息发布或信件答复不当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等严重不良后果的,考核作零分处理。
附件:1、灌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
2、灌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指标评估体系
附件1
灌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
考核项目 |
考 核 细 则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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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4分) |
(一)组织领导 |
是否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进行日常监督,是否进行业务培训、是否开展工作调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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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人员 |
本单位是否设立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队伍、是否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并落实责任、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经费保障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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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14分) |
(一)是否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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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本单位有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执行并有书面审查记录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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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制定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过失的部门、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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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否制定信息公开考核和评议制度,信息公开考核纳入政府行政效能考核或绩效考核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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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否制定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健全,涉及其他单位的信息发布前及时沟通确认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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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 公开日常工作情况(46分) |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
1.是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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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未及时完成的,扣6分。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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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按照法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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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完整,归入的类别是否正确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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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情况 |
1.是否按规定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受理方式等内容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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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及时受理并登记,不予受理的是否登记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是否及时回复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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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情况 |
1.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是否完整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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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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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及利用情况(26分) |
(一)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的情况 |
1.是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否及时更新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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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载体建设情况 |
1.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人员和设备,并按规定及时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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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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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通过触摸屏、公示栏等便于社区和农村居民知晓的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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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情况(10分) |
(一)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行政诉讼情况以及被举报、投诉、行政诉讼数量,是否被确认存在违法行为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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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泄密情况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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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造成其他重大影响 |
4分 |
附件2
灌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指标评估体系
考核 项目 |
考 核 细 则 |
分值 |
得分 |
一、人员配备及制度建设情况 |
1、是否明确分管领导1名,配备专职人员1名以上;人员变更后是否在7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报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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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信件答复三级审核制度;是否严格遵守审核程序并有书面审核记录。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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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发布情况 |
1、是否及时完成县政府办交办的各项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超时未完成的,一次扣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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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是否准确:信息存在错别字、错链,发现一个扣5分,被投诉到政府网站网民找错平台的,此项考核作零分处理;信息出现严重错误,且被上级督办的,此项考核作零分处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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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民信件答复情况:超2月未答复的,此项考核作零分处理;信件答复被网民投诉或被上级督办的,此项考核作零分处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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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惩情况 |
1、在网站发布的“政策解读”内容优质、形式创新的,一个加2分;在网站制作“热门专题”且被省政府网站采用的,每一期增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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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民信件答复及时率(7个工作日内)达90%的,加2分;信件答复认真负责的,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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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因信息发布或信件答复不当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等严重不良后果的,整体考核作零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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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