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4 12:04 信息来源:县卫计委[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加强母婴急救中心建设。强化县人民医院母婴急救中心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配备、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母婴急救系统,建立健全母婴急救技术组织,完善和畅通母婴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安全。
(二)落实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制度。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切实担负起母婴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健全转诊网络和机制。完善母婴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职责和责任,健全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机制,畅通母婴急救绿色通道。
(四)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落实高危孕产妇筛查、追踪管理工作制度,对所有孕产妇进行动态高危筛查,即时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母婴急救中心,杜绝出现高危孕产妇漏筛和孕产妇高危因素漏筛情况。对高危孕产妇处置不符合规范的,实行对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约谈,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五)落实孕产妇和儿童死亡评审制度。即时开展孕产妇和儿童死亡评审,改进孕产妇和儿童死亡评审办法,对处置不当造成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的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设立县产科质量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