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1-00478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5 |
标 题 | 灌云县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10-25 11:3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排查风险隐患,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
(一)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检查原料进货查验把关是否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彻底等。检查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采购、食品贮存、餐饮具及配送车辆清洗消毒、检验和留样制度落实、分装与配送等情况。
(二)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校园内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以下问题:一是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主体;二是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正确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法查处未按规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等法定责任和义务,购入或销售无合法来源、票证不全的经营者;三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贮存的库房的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二、强化监管,规范经营秩序
坚持“四个最严”,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中,执法人员针对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食堂管理、集体配餐等方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有效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项安全台账。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在执法检查的同时,还全面开展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公布投诉举报热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截至目前,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85家次,集体配送单位2家,发现问题150个,发放食品安全提醒函44份,对4家学校进行提醒谈话,立案查处3家。下一步将继续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保障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