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2-00157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28 |
标 题 | 灌云县2018—2020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审计局 时间:2022-03-01 08:32[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灌云县审计局对灌云县2018年至2020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指标及资金拨付情况
1.下达指标:收到上级财政下达的中央、省级和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212.80万元,县财政下达商务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总计2812.80万元。
2.项目内容:(1)中央、省、市级项目:灌云县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县项目)1500万元、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158.86万元、外贸稳增长切块资金148.85万元、农贸市场公益性改革试点150万元、流通现代化和促进消费77.43万元等10项。(2)县级项目:示范县项目县级配套200万元、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00万元(颐高电商)。
3.资金拨付情况:截至审计时,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已将中央、省级和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190.64万元拨付全县79个项目单位,尚余1022.16万元未拨付。
(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落实农贸市场公益性改革要求,灌云县于2017年成立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并印发《灌云县加强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020年,县政府办于出台《灌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灌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原则、支持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商务局围绕国家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从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鼓励境外投资与经济合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建设等方面分配、使用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示范县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时限签订合同
县商务局于2020年4月2日向示范县项目中标单位发出通知书,超过三十日才分别与三个标段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二)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导致资金闲置
合同约定电商示范县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截至审计时,三个标段均未达序时进度。三个标段合同总金额1964.20万元,截至审计时,县商务局已拨付392.84万元,尚余1080.31万元闲置。
(三)农贸市场改造未充分发挥公益性
2018年农贸市场公益性改革成效未充分落地,各家农贸市场未建立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未正常开展农药残留检测、未正常使用电子屏适时公布蔬食价格和农药残留信息、自产自销柜台使用率低等。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建议县商务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能;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严把项目资金审核关,建立失信问责机制。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商务局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一是加快推进电商示范县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二是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贸市场公益性改革成效落地。三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把项目资金审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