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0-00617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10 |
标 题 |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至2019年6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审计局 时间:2020-12-10 09:0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灌云县审计局对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至2019年6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属有1个事业单位:灌云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管理灌云县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等5个协会。内设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机械监管科、质量管理与监督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等16个科室,设有一个执法大队;下设伊山、杨集、开发区、东王集、同兴、四队、龙苴、临港八个分局。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能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务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占用协会车辆、占用所属协会经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
至2019年7月,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2018年行政处罚案件中,未全部执行到位有70起,金额125.43万元。
(二)罚没物资管理不规范
至2019年6月,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由各分局和执法大队收缴后在各自仓库保管,罚没物资无出库台账、销毁记录台账。
(三)占用所属协会经费200.87万元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灌云县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账上列支费用36.38万元,将灌云县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收取的136.50万元会费以缴纳房租费及水电费名义转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银行账户。2017年至2018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灌云县综合检测中心在灌云县质量协会账面列支费用共计27.99万元。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严格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发挥财务监管作用;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进行了整改和落实。针对罚没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罚没物资管理制度、建立台账。针对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的督促力度。针对占用所属协会经费问题,已制定还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