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19-00116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03-19 |
标 题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文 号 | 灌民发〔2017〕35号号 | 主 题 词 | 30 |
内容概述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其他 时间:2019-03-19 00:0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灌民发〔2017〕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灌西盐场:
现将《灌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云县民政局 灌云县财政局 灌云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5日
灌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澳门皇家赌场: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澳门皇家赌场: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澳门皇家赌场: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6〕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皇家赌场网址_澳门皇家赌场-app官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补贴对象
第一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
2.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
第二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重度残疾人。
第二章 补贴标准
第三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低保标准35%发放;
2.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
3.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
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60%发放。
第四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城镇、农村分别按120元、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并逐步提高,实现城乡统一标准。
第三章 申办程序
第五条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由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在每季度首月的1-10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残疾证,并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 受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窗口,对残疾人口头提出的两项补贴申请进行甄别,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放审批材料,并告之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收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后,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调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合格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根据县民政局、残联统一的时间要求,集中上报县残联。
第七条 审核。县残联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核材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证和残疾等级的审核,合格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按县民政局、县残联约定时间将材料转送县民政部门审定;不合格的将材料返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说明原因。
第八条 审定。县民政部门在收到县残联的审核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然后按不少于4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需核定家庭经济状况或入户调查的,可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核对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评估。审定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审定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经审定合格的材料,由县民政局及时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办法参照最低生活保障公示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民政局会同县残联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审核不合格的,将材料返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 定期复核。采取由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上门等形式核查补贴对象基本情况,并将审核情况汇总后报县民政局、残联。对已享受补贴的残疾人残疾等级或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残疾人应主动重新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县民政局、残联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进行清理,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迁出或注销本县户籍的(县内迁移的,应在户籍迁入地申办两项补贴发放手续。);
2.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3.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的;
4.收入或财产状况不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
5.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当月停发);
6.其它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第四章 资金发放
第十条 资金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低保账户、原生活救助金和原护理补贴账户,由县财政局依据县民政局提交的发放对象花名册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打入个人“一折通”账户。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在新发放生活补贴后,原低保金名称调整为“低保金和生活补贴”,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生活救助金调整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原“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名称不变。
第五章 政策衔接
第十一条 对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十二条 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后,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第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第十四条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等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重复享受。
第十五条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第十六条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第十七条 目前已经实施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名称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及时更名。补贴对象、补贴方式、补贴目的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相同、相似,并长期实施的社会救助政策、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资助项目、残疾人民生保障工程等,统一调整为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加强监督管理。县民政部门负责对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督促规范服务和管理,对资金发放情况督促乡镇(街道)定期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向社会公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县残联要加强残疾证的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按标准评残,要定期组织对残疾证进行核查,对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等级调整,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证件要进行清理,杜绝“人情证”、“关系证”。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县(区)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第十九条 强化资金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及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第二十条 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内容,了解基本申领条件和办理流程。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残疾人两项补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