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2-00079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7 |
标 题 | 澳门皇家赌场: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 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苏民儿童〔2019〕7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2-02-17 14:5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设区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残联:
为贯彻民政部、教育部等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澳门皇家赌场: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要求,切实将省政府《澳门皇家赌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04号)、省政府办公厅《澳门皇家赌场: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号)落到实处,全面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一)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业务培训、定点帮扶、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帮助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二)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各级民政部门要厘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的责任边界,设区市要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县级尚未建立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相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展监护、保护、保障和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并对乡镇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和工作评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本级或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三)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各设区市至少要建设一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本区域内的孤弃儿童和特殊困境儿童。举办康复机构,开办特殊学校和特教幼儿园,逐步把托管养育、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等服务向全社会有需求的家庭开放。推动将孤弃儿童数量少、基础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弃儿童移交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与本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整合,面向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重点的所有困难儿童家庭开展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
(四)加强基层儿童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有序推进乡镇(街道)、村(居)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在乡镇(街道)一级, 要建有省定标准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有专业的社会组织运营,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作用,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指导、探访、帮扶、照料等服务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村(居)一级要建有儿童服务站(点),成为关爱保护儿童的前沿阵地,打造成关爱儿童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服务的爱心场所。
二、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工作力量。各乡镇(街道)应当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街道)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工作中称为“儿童督导员”。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儿童主任”,各地可通过自荐、群众举荐、公开招聘等形式,择优选拔一批热爱儿童事业、有工作能力的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专业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充实到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原则上每个村(居)委会至少设立1名儿童主任。各地要依托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
(二)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儿童工作业务骨干以及师资培训。原则上,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县级及以上儿童管理和服务机构人员培训,设区市民政部门负责培训乡镇及以上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村(居)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分点分片、委托专业机构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家庭监护教育等重点内容。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督导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和专业督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及时作出调整,对发生极端事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推进关爱保护措施的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研究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助力儿童健康成长。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家庭履责、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督促家庭履行法定监护责任,积极引导群团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形成关爱儿童成长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兜底保障。坚持生活兜底,统筹用好孤儿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强化分类施保,确保生活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坚持监护兜底,通过机构收留抚养、临时监护、同意监护、指定监护等,确保每名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切实保障好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三)加强关爱保护。常态化开展面向普通儿童的日常性、普遍性关爱服务,强化对遭受侵害儿童的临时性、应急性救助保护。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和家庭教育等专业服务,为儿童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四)拓展服务内容。按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目标,逐步拓展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增加服务内容,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环境。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救助、教育、医疗、司法等关爱保护网络建设,为儿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确保儿童各项权益得到保护。
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一)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地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队伍。2020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孵化4家以上儿童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为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际调适、关爱保护等专业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乡镇社工站的作用,帮助、指导基层儿童管理服务人员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为儿童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服务。要支持和帮助基层儿童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要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食宿保障、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等方面提供条件。省级要统筹社会资源向苏北地区倾斜,扶持苏北地区儿童类社会组织良性发展。
(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结合实际做好资金保障,重点购买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教育引导、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心理关爱服务力度,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引导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先聘请儿童主任协助开展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讯等必要的费用开支。
(三)发动社会多方参与。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动员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农村、深入贫困对象家中提供关爱服务和物质帮助。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加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明确建设内容,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市、县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年中评估和年度考核,并将结果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苏北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帮助解决特殊困难,尽快补齐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供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儿童关爱保护的实际需要,足额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要统筹使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等资金,保障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省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逐年提高儿童关爱服务使用比例。要加大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儿童工作支持力度,充分考虑这些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服务对象数量。
(三)密切部门协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儿童福利工作专项规划,将儿童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纳入当地政府的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儿童福利服务硬件和软件建设。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有关报警、求助,依法迅速处警,会同、配合有关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按政策为无户籍儿童办理入户手续。教育部门要强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为机构内的困境儿童就近入学提供支持,对有特殊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落实国务院澳门皇家赌场: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儿童发展纲要要求,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共青团组织要会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12355未成年人保护专线,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将倡导家庭文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纳入家庭教育工作内容,引导家长特别是新生代父母依法履责;要充分发挥村(居)妇联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残联组织要积极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提高康复、教育保障水平。
(四)压实工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动态跟踪机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督促整改落实。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附件:1.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职责
2.儿童督导员工作职责
3.儿童主任工作职责
江苏省民政厅 |
江苏省教育厅 |
江苏省公安厅 |
江苏省司法厅 |
江苏省财政厅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江苏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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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