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3-00218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03 |
标 题 | 灌云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3-05-03 16:2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民政局委托,现就灌云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云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为助力实现“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目标,灌云县创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稳步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持续发展,开展灌云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采购项目。
服务期:一年(月服务频次应不少于8次)
质量标准(创建标准):合格。依托康复驿站、残疾人之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养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康复中心、社会组织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或相关专业机构建立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作为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单位。创建示范点应具备的条件具体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属性为服务,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报名前请于代理机构联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
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建设中路78-2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民政局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灌云县民政局5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云县民政局
地 址:灌云县
联系方式:1516131269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建设中路78-2号
联系方式:1811599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11599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