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3-00559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16 |
标 题 | 灌云县城乡低保县级20%入户抽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3-11-16 11:32[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灌云县城乡低保县级20%入户抽查项目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2023年灌云县城乡低保县级20%入户抽查项目采购 。
采购范围:为更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和基层低保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通过引入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灌云县社会救助第三方入户核查服务,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生活、财产状况开展核查,结合核查结果进一步规范基层低保工作,杜绝“骗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接采购人通知15日内(因本次采购时间紧急,不得延期,请供应商慎重考虑)。
预算金额:20.2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质量标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查询);
(2)供应商无市场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地址: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78-2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灌云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八、本次项目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灌云县民政局
地址:灌云县伊山南路462号 灌云县民政局
联系人:郝主任
联系电话:0518-88125019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585525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