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2-00451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7-11 |
标 题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灌政办〔2022〕57号 | 主 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2-07-11 16:3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灌云县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云县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澳门皇家赌场:印发江苏省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农〔2022〕4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结合皇家赌场网址_澳门皇家赌场-app官网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依据及标准。补贴依据为2022年在田的水稻、玉米、大豆播种面积。补贴标准待播种面积核实后确定。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
县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补贴方案,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正式印发执行,同时报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登记清册
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制定的统一的补贴依据统计计算每户农户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填报《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登记清册》(附件1),由经办人员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上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公开公示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农林场圃要按照补贴依据的面积资料及实际情况等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并张榜公示,公示应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及时汇总公示情况,填写《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村汇总表》(附件2),由经办人员和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7月20日之前连同《分户登记清册》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四)补贴面积和金额审定
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会同县财政局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五)资金发放
县财政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审定的补贴面积和金额,组织镇(街道)财政部门将相关数据录入《江苏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并审核确认后,将数据传送至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六)总结上报
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由县政府负责,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镇(街道)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与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农林场圃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县属农林场圃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做好补贴面积核准到户和公开公示工作,及时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在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一折通”系统,以便及时发放。资金发放后,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农林场圃要采取有效方式将补贴项目和数额告知农户。
(二)搞好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印发补贴政策告知书发放到农户。镇、村两级要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及基层干部的理解和支持。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农林场圃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操作,由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款项摘要统一注明“一次性补贴”,应发放给村组集体、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严禁由村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并采取电话、短信、广播、告示栏等有效方式及时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农户。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设立监督电话,并在县主要媒体及各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纳入镇(街道)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农林场圃要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以备查询。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督机制。县政府成立财政、农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组,加强各环节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虚报补贴面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以及将农户存折集中到镇或村部代领补贴资金、抵扣费用等问题。五是加强信访处理工作,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即访即查、查实即纠,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监督电话:县财政局 88831507 县农业农村局 88812753
附件下载: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登记清册.doc
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