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1-00513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24 |
标 题 | 2021年灌云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 ||
文 号 | 灌农〔2021〕164号 | 主 题 词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10-26 15:0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21年灌云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维护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和下半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制定2021年灌云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秋防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动物疫病免疫计划有关要求,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确保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保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和免疫密度双达标。从严落实落细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着力排查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努力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发生”的目标。各镇(街道)要加强指导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动物疫病免疫的同时,科学开展狂犬病、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病种的免疫工作;当前要特别做好炭疽病的防控,组织学习《炭疽防治技术规范》,指导服务公司人员和养殖场户科学开展炭疽病的防控工作,将人畜共患病、常见病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时间安排
集中防疫行动即日起正式开始,10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各镇(街道)根据本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当地畜禽养殖和防控实际,制订本地秋防方案,报送县畜牧兽医站。
(二)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下旬。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在制定和完善免疫程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实施免疫,科学使用疫苗,规范做好免疫记录。
(三)自查阶段。10月下旬。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秋防进展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免疫密度、挂标率、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使用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及时组织加强免疫,对标识使用不规范,尤其是生猪耳标未规范加施的,要及时督促养殖场户按国家和省要求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疫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措施落地落实。
(二)科学实施免疫,确保畜禽应免尽免。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殖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组织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公司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确保强免废弃物及时回收登记。
(三)加强标识管理,重点强化薄弱环节。要健全完善畜禽标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强化薄弱环节管理。结合标识库存量和家畜养殖量,科学测算需求,统筹计划申报。要加强标识二次发放管理,规范领用报批审核,做好纸质登记与“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单点登陆系统”二次发放的及时衔接,并建立督查指导工作制度,做到各环节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保证每枚标识从订购、发放到使用有账可查、流向清楚、记录到人。
(四)强化疫病监测,严格疫情信息报送。充分发挥县级兽医实验室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开展分析评估,及时消除隐患。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五)开展“三灭四消”,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各镇(街道)在抓好日常消毒的基础上,根据当地防控形势,督促和指导养殖、运输、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做好清洗消毒及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科学管理,开展消毒效果评价,确保消毒实效。
(六)开展技术培训,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炭疽等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场户等相关环节人员科学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