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1-00159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6 |
标 题 | 灌云县民政局进一步推进临时救助网上审核审批工作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1-04-26 09:59[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临时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承担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任务,是解决城乡居民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重要举措。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社会救助主动办、移动办、掌上办、全城办,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效能,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实行网上办理,灌云县民政局澳门皇家赌场:进一步推进临时救助网上审核审批工作,具推进情况如下:
一、完善临时救助系统网上审核审批工作
自2021年3月1日起,对于新申请的县镇两级临时救助对象实行网上审核审批工作,各镇街民政部门需要将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关审核审批材料录入临时救助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理由,要注明需救助人员姓名、实际花费医疗费用、报销金额、自付金额等。需要医疗救助的家庭成员注明人员姓名。
2.如实填写困难类型、人员信息,对需要申请医疗救助的临时救助重大病患者必须选择对应的重病病种。
3.对于新申请的县镇两级临时救助对象,需在临时救助系统的申请证明材料模块中上传附件。附件内容包括:申请书、审批表、调查表、公示表,身份证(户口本)、相关困难证明,临时救助重大病患者需上传25种重大疾病诊断证明。
4.按照申请救助“逢进必核”工作原则,对于新申请的县镇两级临时救助对象需全部录入连云港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并及时查看核对结果,提高对临时救助对象的审核甄别能力,确保临时救助资金精准使用。
二、完善临时救助档案管理
各镇街需做好临时救助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应包括:
1.临时救助档案封面;2.社会救助受理通知书;3.临时救助申请书(报告);4.《灌云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5.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6.临时救助入户调查表;7.临时救助公示照片;8.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9.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申请临时救助人员,根据自身困难原因,选择性提供以下佐证材料:1.家庭经济收入证明,车辆、房产等财产状况书面说明;2.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疾病证明;3.医疗发票复印件(不需要清单);4.社保报销情况证明;5.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的相关部门责任认定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6.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残疾证或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7.民主评议、公示情况;8.与申请临时救助原因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监督与考核
县级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并随机开展抽查,防止临时救助工作中出现随意现象和虚报、隐瞒、伪造等违规行为,抽查内容主要包括临时救助受理审核合规性、档案材料完整性、公示情况透明性、家庭经济核对真实性等。调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社会救助工作考核依据。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