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19-00616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2-16 |
标 题 | 临时性生活救助服务指南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19-12-16 16:5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临时性生活救助服务指南
您办理的业务为临时性生活救助,事项办理程序如下:
一、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急难型困难家庭
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支出型困难家庭
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收不抵支,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3、困境个人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对象。
二、申请人应根据致困原因提供:
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或居民委托村(居)委会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审批)等,公示后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备案。
三、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