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1-00044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23 |
标 题 | 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综合督导试点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科技、教育/教育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教育局 时间:2021-02-23 10:2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任期综合督导试点
中办、国办印发的《澳门皇家赌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原则上,学校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这是中央着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对学校的督导、压实校(园)长责任的重大制度设计,对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意义重大。
为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部署,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研究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时接受综合督导的实施方案,并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试点。对这项工作,总体上有四点考虑:一是坚持正确方向。落实中央澳门皇家赌场: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核心,引导督促广大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是突出督导重点。综合督导不搞大而全,不求面面俱到,重在评价学校发展中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包括学校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五育并举”、师德师风、校园安全等情况。三是强化问题导向。综合督导的定位是对校(园)长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检视,评价指标的设计将紧扣当前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督促广大校(园)长更好地履职尽责,推动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行为更加规范。四是分级分步实施。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时接受综合督导应以地方为主开展,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制度和流程设计,并每年视情况开展抽查。各省(区、市)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操作办法。考虑这是一项新的探索,将按照“试点-总结-完善-推广”的路径稳步操作,方案正式出台后,将选择部分地方先行试点,待不断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
随着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时综合督导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必将推动全国广大校(园)长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广大基础教育学校建立健全自我评价改进体系,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肩负起立德树人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