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2-00702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14 |
标 题 | 社会保障惠民政策——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财政局 时间:2022-12-14 16:0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群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重点优抚对象;
6.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
7.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二、城乡医疗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
主要包括资助参保和医疗费用补助两种方式:
1.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救助对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全额资助参保)。
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比例、有封顶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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