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1 20:30 信息来源:灌云党建网[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优化灌云县干部队伍结构,扩大选人视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灌云县公开转任16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详见《2022年灌云县公开转任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灌云县县直机关和镇街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镇(街道)公务员,在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含试用期);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累计在村(社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符合转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转任后可能构成回避关系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县管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转任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8:30至1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8:30至1月15日17:00。报名地点为行政中心1027室。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灌云县公开转任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档及PDF格式文档、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gyxgwy@163.com),否则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经审核,报名信息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通知报考人员并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1月15日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转任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转任人数应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名额;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2年1月17日8:30至12:00)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取消职位在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灌云党建网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由灌云县委组织部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成功后不得无故放弃考试。
(二)测试及人选确定
各转任部门根据转任职位需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组织笔试和面试,过程接受组织部门监督。
1.笔试
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转任人数3:1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由灌云县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灌云党建网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环节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转任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进行,转任部门负责实施。转任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结果报组织部门审核备案,各转任部门召开党(工)委(党组)会议,按照与转任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由转任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转任人员。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转任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
(三)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转任人员名单在灌云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转任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转任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及程序,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转任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影响任用情形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
3.任职。对转任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
四、其他事项
在转任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次转任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0518-88109066
监督电话:0518-88992230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gyxdjw.cn/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2022年1月11日
附件2-2022年灌云县公开转任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