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30 10:41 信息来源: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项目概况 灌云县疗养院围墙维修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云县疗养院围墙维修工程施工
采购范围:本工程为灌云县疗养院围墙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围墙拆除重建约166米;院内灌木清理、场地整平面积约960m2;倒塌围墙恢复约20m;排水管道约8m;南围墙漏洞、裂缝修复,水泥压顶修复约260m;水箱旁水泥护坡约175m2、地坪约200m2;排水沟改造约50m等。
工期:接采购人开工通知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预算金额:349452.83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的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由谈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参加该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
(4)本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楼招标代理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灌云县伊山镇茯苓泉路38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收取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八、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本次项目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连云港市灌云复员军人疗养院
地址:灌云县
联系人:赵院长
联系电话:15061395553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115991881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