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15-00111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5-03-06 |
标 题 | 澳门皇家赌场:印发《灌云县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灌政规发〔2015〕1号 | 主 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根据《灌云县人民政府澳门皇家赌场: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灌政发〔2023〕98号),本文件已废止。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3-12-27 10:26[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各有关单位:
《灌云县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县十五届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6日
灌云县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关系惠农惠民政策实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包括下列事项:
(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扶贫开发等公益性项目;
(二)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市政城乡公共设施等基础性项目;
(三)重要公共资源、国有资产的管理、交易、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投资项目及其他属于审计机关监督范围的投资项目。
第四条 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县审计机关是县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法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当配合并协助审计机关实施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第六条 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实行计划管理。审计机关应当根据重大事项开展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以及实际情况,依法编制年度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报经县政府批准确定,并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第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定期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对政府投资的其他项目可以实施概(预)算执行审计、竣工决(结)算审计;对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完成内审的项目可以进行抽查审计。
第八条 审计机关对重大事项涉及的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单项工程结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重大事项重点审计下列事项:
(一)重大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二)与重大事项有关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
(三)重大事项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下列事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四)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五)招标投标程序和执行情况;
(六)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
(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八)投资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
(九)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情况;
(十)建设项目绩效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以县审计机关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合理利用社会力量。
重大事项实施单位或主管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本单位和本部门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职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其审计结果应当报送审计机关,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力量不足时,可以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第十二条 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行备选库方式管理,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由审计机关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建立。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应当优先从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向其购买审计服务。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使用社会中介机构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的,应当建立健全审查复核机制,并对利用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
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费用标准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相关标准,结合审计时间、审计投入力量等因素通过合同约定。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及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审计的费用,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发展和改革、财政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投资计划及时抄送审计机关。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实施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当依法组成审计组,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编制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并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承担的职责,合理确定被审计单位。重大事项实施单位或主管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为被审计单位。
第十六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开展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负责召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凡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单位负责人和个人应当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上述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由审计机关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第十七条审计人员取得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建设管理、工程决(结)算、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事项证据材料,应当由提供证据的有关人员、单位签名或者盖章;审计证据不能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但不影响事实存在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审计机关可以依据适当、充分的证据,依法作出审计结论。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载明下列内容:
(一)保留适当比例的工程价款,在竣工决算审计后结算;
(二)纳入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澳门皇家赌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审计机关进行复核。
第十九条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重大事项,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定期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或者试运行期满后3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或者工程结算审计。对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在接收资料后30日内确定审计组织方式,并书面告知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对资金数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和重点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前,审计机关应当先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实施概(预)算执行审计、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在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真实、完整的前提下,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因项目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应当报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将有关情况函告建设单位。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论性文书对与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直接相关的单位具有约束力,应当作为建设资金拨付、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办理资产移交的依据,也可作为评价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的依据和政府投资决策及管理的依据。
纳入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未经审计,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决算。
第二十三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的单位及其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二十四条 县政府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严肃整改问责,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审计建议的落实。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审计人员及选聘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在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开展重大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内部审计监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