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1-00220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1-03-01 |
标 题 |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1-03-01 10:2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模版
(依申请服务)
服务名称 |
最低生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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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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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
救济援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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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依申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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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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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 《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2014),第二章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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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2.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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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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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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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
申请→预受理→携带材料到窗口办理→审查→审批→通知申请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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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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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39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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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夏季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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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次数 |
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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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灌云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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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各镇街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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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18-88125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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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18-8812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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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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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