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3 10:27 信息来源: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育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自今年7月1起,连云港市将“胚胎移植”等13个辅助生殖类和椎管内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此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中,涵盖了开展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常用必要的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其中,“取卵术”等5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胚胎培养”等8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为10%,医保基金支付实行限定支付。
参保人员在省内符合卫生和医保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医疗机构(具体机构见图片),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患者除先行自付部分外,统筹基金分别按80%和70%予以支付。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使用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报销待遇按照我市医保异地就医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关注提升生育体验,在江苏椎管内麻醉列入生育保险甲类诊疗项目的基础上,自7月1日起,我市将无痛分娩专用项目“椎管内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类别为甲类。此项惠民政策将减轻无痛分娩的医疗负担,更好满足此类生育医疗服务需求,助力构筑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会同卫健部门持续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