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1 16:13 信息来源: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医院申请,结合国谈药“双通道”及参照“双通道”管理药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拟新增相关责任医师名单和药品权限,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医疗保险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8826273
附件下载: 10.21国谈药“双通道”及参照“双通道”管理药品责任医师名单和权限范围(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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