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2-00469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5 |
标 题 |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涉老”食品、保健品消费提示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8-05 17:02[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近年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存在一定市场乱象,涉诈问题突出,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老年朋友的防范意识,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消费提醒:
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关心健康的心理,采用“养生讲座”“健康课”“专家义诊”“包治百病”和赠送鸡蛋、米、面、油、洗衣液或其他日用品等方式售卖保健品,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诱骗老年消费者高价购买其产品和服务。
保健品购买要理性。老年人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蓝帽子”标志,并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尽量选择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正规场所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购买;注意查看商家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是否含有保健食品销售。切勿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广告宣传。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防范,要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天上掉馅饼,地下肯定有陷阱。
留存证据及时维权。老年消费者在购买涉老食品、保健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核对费用清单,索要正规票据,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老年消费者如发现上当受骗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