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4-00388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8 |
标 题 | 灌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报——第922期(总第1191期)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其他/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8-28 11:40[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部门动态
8月27日,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对江苏威陵家具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一般安全隐患8条,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镇街动态
8月27日,根据杨集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要求,镇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回收门店消防安全隐患。此次行动重点排查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违规情形,是否存在安全通道堵塞、电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等方面内容。目前已排查登记经营场所19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到位。
8月27日,龙苴镇深刻吸取“8·23宿迁市电动车销售门店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镇应急办联合消防工作站、城管办等部门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检查组对辖区内12家电动车销售、维修经营点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等进行详细排查。针对现场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镇应急办督促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消防设施。下一步,龙苴镇将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排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式稳定。
8月27日,伊山镇应急办联合消防工作站、镇派出所、村居网格员等对辖区内80家电动车销售、维修门店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检查现场,检查人员针对电动车销售维修门店是否存在住人、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是否配置灭火器材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现场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4条,现场督促整改17条,剩余7条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伊山镇将进一步压实属地职责,做到底数清、隐患明,确保无监管盲区,切实提升电动车销售、维修门店消防安全能力,全力消除电动车销售、维修门店火灾隐患。
8月27日,南岗镇应急办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违规情形,是否存在安全通道堵塞、电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等方面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般安全隐患8条,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南岗镇将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排查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式稳定。
★风险提示
8月25日,浙江杭州某小区2名空调安装工人在拆除空调外机时,不慎从10楼坠落。小区有目击者称,当时2名工人通过安全绳绑在一起,一名工人先掉下去,带动另一名工人也坠楼。
高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范畴,从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高处作业具有危险性,以下“不准”请牢记:
1. 未执行审批程序(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等),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 恶劣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等)或光线不足,不准从事室外高处作业。
3. 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上下通道不牢固,临边、洞口无防护无警示标志等),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4. 施工主体无相关资质(如未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等),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5.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6. 从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7. 安全防护用品无保障(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未实施统一采购等),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8. 不编制实施专项施工方案,不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施工并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