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851632/2023-00019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14 |
标 题 | 拟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的单位公示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3-08-1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我处对定点申请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3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零壹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 (负责人:郑鑫)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中路富园广场20幢2-02号商铺
2.江苏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云济药店(负责人:钱加园)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公园路北侧公园路6号
3.江苏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云圣药店(负责人:潘大双)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伊山水岸36号楼08号门面
本次公示期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8826273
灌云县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3年8月14日